【金东区】2024年度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通知
关键词:哲捷优,质量奖咨询,卓越绩效模式,QFD
各镇(乡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相关单位:
根据《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》和《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区评审办”)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奖项
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设2个奖项,其中“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”(以下简称“质量奖”)是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;为鼓励创新,同时设立“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”(以下简称“质量管理创新奖”)。“质量奖”和“质量管理创新奖”合并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
在金东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、二、三产业组织,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:
1.在金东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。
2.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、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。
3.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,售后服务体系健全,消费者满意度高。
4.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位居全区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前列,技术、服务和主导产品的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。
5.积极开展质量创新、标准创新、品牌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,创新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。同等条件下,“品字标”品牌企业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优先推荐。
6.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依法诚信经营,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。
7.参评组织“亩均效益”综合评价结果居同行业前列。其中,工业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需达20万元(含)以上。
8.截止申报通告发布日前3年内未发生以下情形:
(1)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公共卫生等事故(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)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;
(2)诚信缺失行为,征信体系中有不良记录的;
(3)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;
(4)顾客、员工、供方、合作伙伴、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负有责任的。
9.对征信体系中有不良记录的,可按照相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信用修复,修复完成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可不作为否决条件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由申报表、组织简介、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:
1.《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》。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、完整填写,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“注”,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是指2021—2023年连续三年的指标。
2.组织概述(简介)。内容要求见GB/Z 19579附录B,字数限3000字以内。
3.自我评价报告。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、过程、做法、成效和经验;对照GB/T 19580的要求,从采用方法、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。
以集团名义申报的组织,对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。
4.证实性材料。要求与申报表、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;完整的组织架构图,层次至部门(处室)和车间一级,标明地点及其职责;提供控股子公司等证实性材料。
上述1-3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(装订成册);4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(单独装订)。
申报书面材料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,页数不超过150页;证实性材料用A4规格的纸张正反面装订成册,页数不超过100页。打印包装力求从简。申报表电子版材料采用Word文件格式,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统一采用“参评组织名称+联系人+手机号码”格式命名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方式
1.申报时间。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3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申报方式。经所在镇(乡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推荐后,申报组织将上述材料报区评审办,由区评审办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核。
区评审办地址: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(金东区东宁路267号317办公室)。
联系人:杨利昆;联系电话:0579-82177800。
电子邮箱:181200558@qq.com。
附件:1.金华市金东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.docx
2.2024年度金东区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.docx
因为专业、所以优秀!
哲捷优咨询专家团队:以极大的热情、全力以赴推动企业走向成功!
欢迎联系我们:0571-88236275;15990099721(肖老师)
内容来源:金东区市场监管局